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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动态|快来学习新《野生动物保护法》,这些重点可要记牢哦
发布时间: 2023-09-11










为扎实有序做好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确保依法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区林长制办公室于近日特邀市局执法稽查处马波老师于徐汇区云洲古玩城举办了一场野生动物保护专题培训会。区野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22年12月3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已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各级主管部门更是要深刻认识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新保护法的各项规定,把贯彻实施新保护法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野生动物保护新局面。




本场野保专题培训会对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了讲解,在新法制度创新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确立了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食用性利用监管制度。本次修改,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原有的第三十五条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基础上,将禁止食用的监管范围扩大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二,建立了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监管制度。本次修改,在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中医药法等有关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用途的非食用性利用监管制度。

第三,创设了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畜禽化利用监管制度。一部分人工繁育的陆生野生动物,如梅花鹿、马鹿等成熟的品种和一定的种群规模,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的驯养动物,将依据畜牧法的规定纳入家禽家畜管理范围,而不再被当做野生动物对待。



马老师结合实际,采取新旧规定对照方法,把新野保法从立法背景、政策界定、实操衔接等层面,开展条文解读、以案释法,重点归纳了三个重大变化:一是调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全链条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三是明确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规则。此外还讲解了常见物种识别,常见非法贸易野生动物制品的鉴别等知识。








常见的非法贸易野生动物制品